日前,海陵区纪委监委对海陵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京泰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提货券,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服务;安排他人开设及出入私人会所;以单位名义要求他人支付烟酒费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干预和插手项目承接发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刘飞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陵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陵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