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了《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10月9日到11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分为八章,共计51条,涵盖总则、监督与管理、生态系统保护、物种保护、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物安全管理与防范、法律责任和附则。
草案内容包括:拟鼓励建设长江江豚、中华虎凤蝶等人工繁育和科普教育基地;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最高拟罚五十万元;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最高可处以十万元罚款;境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运输、邮寄、携带外来入侵物种或者危险生物因子,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