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精神不立。“社会文明程度高”是“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内容,文化强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精神文明建设。9月19日,“努力推动江苏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系列主题新闻发布活动——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召开。近年来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和成效?未来有哪些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省文明办予以解答。
“近年来,江苏各地各部门以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为主抓手,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大力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发布会上,省文明办副主任尤健说。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三年行动方案。健全先进典型发现培养选树机制,每两年评选表彰一届江苏省道德模范,每季度推出一个“江苏时代楷模”、发布一批“江苏好人”,每周推出一位“江苏最美人物”。立体化传播先进典型事迹,常态化举办江苏省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全省各地出台关爱礼遇先进典型举措,在全社会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据介绍,当前全省建成95个县(市、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5个功能区(开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274个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0897个行政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实现中心(所、站)三级全面覆盖,五大平台协同运行,涌现出“理论飞燕”、“偶”来讲、“十必联”、“五必访、五必到”等特色工作品牌,创新开展“点亮星夜”文明实践“夜模式”活动,发挥了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作用。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江苏文明创建的一系列成果:创成29个全国文明城市、占全省城市总数54.7%,实现设区市全国文明城市“满堂红”,苏州、南通、常州、无锡建成了全国文明城市群,20个县级城市被列入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此外,创成273个全国文明村镇、396个全国文明单位、37户全国文明家庭、35个全国文明校园。“五大创建”的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政策制度是根本保障。江苏出台《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及立法修法规划,先后制定和修订《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10余项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全省所有设区市都制定实施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可以说,经过多年的努力,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展现出令人欣喜的现实模样,崇德向善、共建文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已成为江苏鲜亮的文明底色。”尤健说。下一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将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提出“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的重大任务,紧扣总书记关于“扎实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加强研究谋划,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打造更有品质、更有温度、更富活力、更显魅力的新时代文明江苏。
加强更具引领性更具针对性的文明培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建设江苏重大典型数据库,健全推选、帮扶、礼遇、管理制度,让“尚德江苏”成为江苏的鲜明标识。
推进更贴近时代更贴近群众的文明实践。结合一年四季气候情况、重点工作、各类节日节庆和群众生产生活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推出文明实践主题项目和创新场景,唱响文明实践“四季歌”,促进服务群众“零距离”。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视界云”和大数据管理平台,打造省级宣传思想文化服务的“中央厨房”。
深化更广领域更高质效的文明创建。探索制定首个社会现代文明程度评价指标体系。锚定更多设区市全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建设沿大运河、沿长江两个文明城市带,巩固提升县域文明城市创建质量水平,促进各类创建“扩量提质”,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