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融市场上出现了一批非法“代理投诉”中介,打着“专业机构”的旗号提供“维权服务”,背后实则是诸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陷阱。

  陷阱一:抽取高额“服务费”或“保证金”

  非法中介往往以提供“代理投诉”,“征集修复”等为理由,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服务费”或“保证金”,后续未达成承诺时亦不予退还。因此,如遇问题,消费者可与金融机构直接沟通,或通过官方渠道寻求金融调解组织、监管机构帮助,避免财产损失。

  陷阱二:取得个人隐私信息后,倒卖牟利或冒名办理网贷

  非法中介往往以“代理投诉”需要为由,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隐私信息后,将信息买卖牟利,或冒名办理贷款等。消费者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随意向他人提供,尤其要当心非法中介。

  陷阱三:诱导伪造虚假证明材料

  非法中介往往诱导消费者编造事实、伪造虚假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修改征信或协商还款等。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消费者在维权时应以事实为依据,切勿伪造虚假材料,触犯法律红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