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保持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的高压态势,成立了执法检查小分队和督查小分队,针对电气焊动火作业、外包外租安全管理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专项开展明查暗访。
在本次明查暗访中,执法小分队发现电气焊工无证上岗、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企业不按规定签署外包外租安全管理协议等情况比较突出。
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将导致事故发生时人员疏散逃生受到影响和阻碍,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现通报3起违法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
5月11日,无锡市应急执法局联合惠山区前洲街道应急管理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依法对无锡嘉之德冷弯型钢有限公司进行“四不两直”抽查,发现该单位车间内部分设备、钢管工件占用疏散通道,此外还存在1名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等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和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无锡市应急执法局对该单位拟作出合并处罚款4.3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15日,无锡市应急执法局联合锡山区东港镇应急管理局对无锡海逵钢品有限公司进行“四不两直”抽查,发现该单位车间疏散通道未保持通畅,此外还存在1名员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等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和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无锡市应急执法局对该单位作出合并处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15日,无锡市应急执法局联合锡山区东港镇应急管理局对无锡顾得门业有限公司进行“四不两直”抽查,发现该单位有两跨车间,南跨车间货物及钢丝盘占用安全通道,未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北跨车间有一出口门被上锁锁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无锡市应急执法局对该单位拟作出处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对此警示各企业负责人,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安全出口应随时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有碍通行的物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