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第三届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选举产生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主任,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江苏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出席会议。
刘建洋强调,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大意义。要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遴选、惩戒工作,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为党选才的具体实践,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要坚持科学标准,充分发挥遴选、惩戒委员会把关作用,真正把愿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优秀人才遴选到办案一线,严格工作程序,不断提高遴选惩戒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公信力。要完善法官、检察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探索健全内部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推动做好司法惩戒与纪检监察的程序衔接。完善履职保障机制,不断提升遴选惩戒规范化水平。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着力推动遴选惩戒工作走深走实。
第二届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成立以来,组织开展6批次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遴选出1317名员额法官和521名员额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