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出台政策,设立江苏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以下简称专项贷款),支持江苏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
据了解,专项贷款总规模100亿元,用于支持江苏省2021年底前注册登记成立、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流动性困难且当前仍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旅游等行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在贷款总规模和单户额度上限内,同一企业只能申请一笔专项贷款支持,贷款发放日期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鼓励银行运用专项贷款积极发放小额贷款、首贷、信用贷,其中信用贷规模占比不低于30%,并向小微企业倾斜。专项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80个基点。贷款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商定,但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财政为专项贷款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也就是说,省财政投入1亿元,带动金融机构新增投放100亿元规模的专项信贷,并降低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为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专项贷款,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的贴息,贷款期限1年及以上的,按1年贴息;贷款期限少于1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贴息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由省财政根据各银行专项贷款发放情况,分期预拨给各银行,政策到期后统一结算。银行对专项贷款企业采取“先贴后补”方式,即银行在发放专项贷款时,应与企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企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期间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并在收息时从省财政预拨的贴息资金中直接扣减财政贴息,企业不需要垫付财政贴息。
专项贷款通过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在线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该服务平台登陆并注册后,点选“我要贷款”——“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并按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申请。目前发放专项贷款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等省内分支机构,以及江苏银行、南京银行、苏州银行和江苏省农信系统等省内法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