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现场 肖日东 摄

  “当我们徜徉在宪法公园的如画美景中,当我们驾车停泊在共享车位上,当我们看到一个个群众的期盼变成一件件民生实事时,我们的脑海中都会浮现人大代表坚毅的身影。你们不负人民信任,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1月12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向全体市人大代表致谢。在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也将进一步扛起使命责任,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薛玲

  ●回顾收官之年交上亮眼“成绩单”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收官之年。 一年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残疾人保障条例”“长江岸线保护条例”“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等4部地方性法规;听取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17项,作出“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对长江保护法、种子法等5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任免国家政权机关工作人员117人次;办结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并对前四年代表反复提出、反馈不满意、承办单位承诺逐步解决的153件建议进行“回头看”和再交办;制定、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13项工作制度,全面总结回顾本届人大履职成效,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打下坚实基础。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年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26件,打包修改法规16件、废止7件,地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不断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展望 开局之年有四大任务 2023年是南京市第十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并将围绕四大任务展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扛起使命责任,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进一步压实工作举措,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进一步锚定奋斗目标,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瞄准南京现代化建设优先立法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把南京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作为人大立法的优先项目,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组织实施好年度立法计划。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着力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数字经济发展、服务业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中医药传承等地方立法工作。 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围绕石臼湖保护、公共客运管理、轨道交通等工作,抓好市域治理和民生领域的“小切口”立法,持续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深化南京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协作机制,确保《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不断完善民意表达渠道 此外,进一步压实工作举措,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断完善民意表达渠道,指导基层建好用好立法联系点、社会建设观察点、街道议政代表会等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平台载体,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声音。

  进一步优化代表履职平台,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机制,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效,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激励机制。

  2023年立法计划

  一、2022年结转项目 1.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改)

  二、正式项目5件 1批

  1.制定修改5件 (1)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 (2)南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条例 (3)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改)

  (4)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5)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2.打包清理1批 (1)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改) (2)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修改) (3)南京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条例(废止) (4)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废止)

  三、预备项目3件

  1.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改) 2.南京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 3.南京市律师社会责任与执业保障条例

  四、调研项目5件 1.南京市石臼湖保护条例 2.南京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3.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修改) 4.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修改) 5.南京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